close

許多都認為從事資訊業就是要不斷的學習,這句話大致上是沒錯,在這裡我想加上一點附註,就是:在不同的階段要有不同的學習方向。

就拿程式設計來說,要學習它的觀念、它的精神,至於語法是小事,而在功能上只要能完成系統規格就可以了,然後把時間花在更重要的事情上面。

什麼是更重要的事情呢?就我的心得而言,最重要的事情是「會得多不如學得快,學得快不如找得快,找得快不如管得好」。

我以自己使用程式語言的歷史來看,在學校學的是Pascal,剛出社會用COBOL和Clipper,再來用了一陣子的FoxPro,接著用Unix Shell, Oracle Pro*C, Visual Basic,再來是ASP,然後是現在的Java,由此可以看出,每個語言學得再熟又如何?當換了工作,之前學的語言幾乎完全派不上用場,唯一陪著你的只 有你的經驗和觀念,幫助你快速地學習新的語言工具。

事實上,會得再多也不夠多,學得再快也不夠快,那怎麼辦呢?學得快之後就要找得快,網際網路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訊,每個人常常在網路上找資料,而我的觀念 是:因為我從事的不是什麼特殊行業(例:發射太空梭之類的),我要做的事別人一定也會做或是已經做過。 而我碰到的問題也是別人的問題,而別人可能已經解決或是有比我更好的做法,參考別人的做法不但可以快速解決自己的問題,還可以使得自己的能力快速提升。

有些人不苟同這種做法,認為那不是自己的東西(通常越年輕的人越會這樣,比較自負一些)。但是對我而言,這就像圍棋裡的「定石」,與其在實戰中花時間自己推敲出一個十年前的定石,不如站在各個定石的基礎上鑽研其他棋理,如果你有下圍棋的話,應該可以很容易瞭解我的意思。

會得多的人我見多了,學得快、找得快的人我也看過不少(強者我朋友就是一個學得快的人),而更有價值的是另一種能力,就是管得好。

就算自己再怎麼天縱英才(更何況並不是),終究只是一個人力,如果能夠帶好幾個有能力的人,甚至把幾個平凡的人帶成有能力的人,那麼對公司和對自己才更有價值。

就像辛曉琪因為領悟唱得感動人心而大紅,而每一次聽這首歌,都會讓我想起這張專輯的製作人李宗盛、和辛曉琪之間的小故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
    foreverm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